問:註冊設立資本應該訂為多少﹖
答:註冊設立資本代表公司之集資能力,其多少視乎股東投資的金額。
問:註冊設立公司費用為多少﹖
答:註冊設立公司登記,應隨文繳納登記費,按其章程所定資本總額每NTD$4,000以
NTD$1計算。而未達NTD$1000者,以NTD$1000計
公司因增加資本申請登記,其登記費按所增之數額每NTD$4,000以NTD$1計算。
(各項規費之收費金額均以新臺幣NTD計算)
問:公司註冊設立地址是否一定要在台灣﹖
答:是。所有在台灣註冊設立的公司,必須提供一台灣地址作註冊設立之用。
政府信件均會寄往公司之註冊設立地
問:如果在台灣沒有地址可供註冊設立怎麼辦﹖
答:可租用本司之地址作為註冊設立地址,本司提供地址租用服務分為兩種︰
一、台北縣NTD$3,200一年,二、台北市NTD$5,300一年
均提供註冊設立及通訊地址,代收所有公司及私人信件和小包裹
問:怎樣領取代收之信件﹖
答:1.當本司收到代客戶所收之信件後,通知客戶親臨本司領取。
2.使用本司郵件轉寄服務,本司會將信件轉寄予客戶指定之地址,
客戶須付押金NTD$800,每次轉寄手續費NTD$15,郵費NTD$42,會在押金中
扣除。
3.客戶自行使用網路郵局收受信件,(僅限有申請台灣網路郵局服務者)。免費
問:有限公司最少要有多少位股東及董事﹖
答:依據台灣公司法規定,每間台灣公司須有最少一位股東及一位董事,股東可同時
兼任為董事。
問:非台灣居民可否成為台灣有限公司之股東及董事﹖
答: 可以,所有人士只須年滿18歲,便符合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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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答集 5-1 問答集 5-3